若2014年檢查仍是倒數第一,將被取消“全國文明城市”的榮譽稱號
  羊城晚報江門訊記者周怡敏報道:江門市文明辦2月24日通報,江門市2013年公共文明程度指數測評僅得85.23分,在全國文明城市排名第23位,即倒數第一。
  據瞭解,江門市在2012年文明城市複檢中,得分成績排全國文明城市倒數第三,若在2014的檢查中,仍是“包尾”成績,或將被取消“全國文明城市”的榮譽稱號。
  羊城晚報記者瞭解到,全國文明城市採用三年一大評,一年一小評的末位淘汰規則,2014年是新一輪全國文明城市三年複檢的最後一年。三年中的第一、第二年將對已獲得“全國文明城市”稱號的城市進行公共文明指數測評、兩年測評成績分別占10%和20%,第三年將進行全面測評,占70%,三年成績加起來才是評選和復評文明城市的主要依據。
  根據全國文明城市測評體系,對已評上“全國文明城市”的城市,每三年復評的最後一名將被取消全國文明城市的稱號。
  會上,相關負責人表示,江門在2012年、2013年的測評成績都不理想,如果2014年的測評成績沒有起色的話,江門文明城市的稱號便“沒救了”。
  根據2013年全國文明城市複檢反饋意見,可以“窺見”被扣分的原因:江門市沒有第四屆全國道德模範及提名獲獎者,也沒有全國優秀志願者,幫扶禮遇道德模範、身邊好人制度的材料不完善。少部分市民對“身邊好人”等的模範評選表彰活動並不瞭解。而城市主要交通路口、公共廣場沒有公共文明引導志願服務人員。
  江門市沒有形成對賓館、飯店、餐館剩飯剩菜行為的管理辦法、意見或方案,同時,較少部分市民對“文明餐桌”行動並不瞭解。餐飲店沒有設消毒設備、消毒措施或記錄;未建立“五病”調離的相關制度。
  在城市公共環境方面,市民滿意度不高。存在戶外工藝廣告數量不夠;市區主幹道、商業街道等公共場所都存在亂扔雜物、隨地吐痰現象;城市幹道有占道經營、車輛亂停、非機動車及行人亂闖紅燈等不文明現象;集貿市場雜亂無序、周邊環境較差。此外,較少部分市民對醫院、商場、銀行等窗口行業的服務評價不高。編輯: 鄔嘉宏  (原標題:江門2013年文明城市複檢成績全國倒數第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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